致礼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公开信
尊敬的污染源普查对象:
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决定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,也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,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,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,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,加快美丽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通过污染源普查,可准确把握我县各类污染源排放及污染治理工作状况,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、防控环境风险、加快建设美丽新陇南提供决策依据。
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标准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,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。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。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、农业污染源、生活污染源、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、移动源及其他产生、排放污染物的设施。
按照普查工作安排,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携带污染源普查证件开展入户调查工作。入户调查是普查员依法履职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,普查员将会按照普查工作规定,保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,对收集的普查资料严格保密。同时,普查数据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罚款和收费的依据。请您消除疑虑,积极配合,严格按照《统计法》、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》和本次普查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,按时、如实填报普查数据,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。普查期间,您若有任何疑问,都可向普查员询问,普查员将给您详细的说明和帮助。
让我们携手合作,积极行动起来,发扬“参与普查、人人有责”的主人翁精神,关心普查、参与普查、配合普查、支持普查,为圆满完成我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,建设美丽新礼县做出应有的贡献!
在此,对您的积极配合与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,祝您身体健康,工作顺利!
礼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
领导小组办公室
(代 章)
2018年5月25日